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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正文
重建公使酒库记开庆元年八月 南宋 · 唐烁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五九、《景定建康志》卷二三
开庆改元四月丙子制置大使留守资政马公复建江阃,烁以支郡掾赘制幕,公阃府政事前二三年修举矣,独公使酒库未暇及。
越六日辛巳,乃命烁曰:「酒百礼之行也,公家日用,已饬吏任责,汝其典司之」。
越十日辛卯,特枉牙纛亲莅库所,度地下窄,视屋欹斜。
又命烁曰:「库百物之藏也,因仍架陋,如欺弊何!
汝其改作之」。
繇是捐资以辟地,聚材以兴工,若外若内,一撤而新。
大门公厅皆北向,厅之后则酒官便室也,门之前则神宇吏舍也。
周遭于其左,则曲米物之廒,七𨢜三色栈之库也,而又附以碓米之屋。
绵亘于其右,则列灶摊馈之场,醅酒供筵栈之库也。
而又加以涤器浸米之所,若井亭、若糟池,规创具备,惟联属于后名醅库者,因旧而葺尔。
为屋凡七十间,限以窗户,甃以砖石,饰以丹雘。
他如铁冶镬之铸,桬榨之造,动用器具凡三百馀,靡不坚固精致。
经始于四月壬辰,考成于七月乙卯,工计佣二万一千二百十,楮缗十万二千六百,米计石五百二十六。
匠以民价雇而不抑差,物以市直收而不科扰。
方厅事之成也,公再涖库所,大书「六必」二字揭之楣间,实取《》命用六物之义。
及工役之毕也,又至库厅而申命曰:「库新矣,酒今其新乎」?
有门户以严出内,有库舍以谨盖藏,有器物以足用度,继是则酒官之责也。
夫酒一事耳,古人兼用六物,必无差贷,其精且详如此,况有大于酒政者乎?
然则职斯库,惟斯义,其必毋懈怠,毋苟简,毋不屑经意,事事勤谨,物物精洁,庶乎泉香酒冽,可以共祭祀,可以奉燕飨,可以行赐颁,斯无负公造库命名之意云。
中秋日,门生、从事郎、太平州军事判官沿江制置大使佥厅唐烁谨记。
猗觉寮杂记序庆元三年四月1197年4月9日 南宋 · 洪迈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一七 创作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
右,上下两卷,凡四百三十五则,故紫微舍人桐乡朱先生公所记也。
先生嗜学如渴之须饮,饥之须食,所谓以图史文章为园囿鼓吹者,盖无时不论著。
曲江五闰久,闭关谢客
正流落谪徙,力不能多载书,人家又非一瓻可借,素手无挟,栖迟僧房,独伥伥穷经考古,砭刮疵病,校量草木虫鱼,上掸骚雅,旁弋史传,證引竺乾龙汉诸章,下及琐录稗说,左掇右𠠒,悉为吾用,识测意见,超阅众甫,每一转语就,学者争先快睹。
方惕若避谤,不肯轻为人言,惟诸郎过庭,时得剽听。
善恶天定,然后始收拾汇次,绪成一编。
迈与文惠文安两兄时省觐真阳,岁必过韶,踵门内谒,先生视如通家子弟,引而馆之,赐之诗,有曰:「彭蠡春生万顷湖,光明相映棣华柎。
鹓雏鷟鸑俱为凤,乳酪醍醐总是酥」。
忽忽五十年,仲子軧通守赣,刊此书,使为之序。
泰山毫芒,昔者窃闻之矣。
文惠丐发明《隶释》,答之云:「尝作一书,如诗话之类,辨證古今数百事,目之《猗觉寮记》,他日求数字冠篇首,使信于人,托以传永」。
呜呼,孰知不及为而顾以见属?
悲夫!
庆元三年四月九日焕章阁学士宣奉大夫魏郡番阳洪迈序。
按:《猗觉寮杂记》卷首,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苍梧台记 北宋 · 沈括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九○、《长兴集》卷二一、《永乐大典》卷二六○四
予始至海州,入其境,闻有胊、羽之山,书于经,见于传记小说,疑其为非常,而未睹其为物也。
东望有山蔚然,立于大海洪波之中,日月之光蔽映下上,疑此为二山者。
问之,则二山顾在其西,庳薄秃陋,不充所望。
向予所睹蔚然者,乃独在其海中,故琅琊赣榆之墟,而今之东海县也。
予过海州,登胊山而壮之。
其望大海,若吾之左右臂,天地日月之游动出没,可俯而窥也。
胊山,昔予小之而不顾者,能尚可以如此,况其瞠然意可以无胊山者,予得从而登焉,岂不益壮吾观耶?
于是有职不得往。
其明年,东海以事去,而予得摄其官。
其往也,以岁之四月,方草木修茂,山气秀蔚。
下礤口,帆海而渡,以至邑之九日,登苍梧之山,望大海之津。
晨鸡初鸣,夜漏未极,而东方云骞,气如渥朱,幡悬帜罗,烟光四发。
久之,溟波洞赤,郁扬沸腾,爚如洋金,而朝日始放。
倏焉乍安,茫洋扶舆,光景仰射,隙酾上指,人动马行,影在霄汉。
反顾海之为州,仅在苍烟晦雾杳蔼之閒,藐然如一浮萍之不可分。
此其卑者,犹有大山焉,曰「由吾关山」,予虽得至其下,竟不果登而归。
闻其多猛兽异物,往尝有死于游者。
其言未必信然,而予固未可以与猛兽异物辨之也。
苍梧之为孤秀挺绝,四游八骛,仰高俛下,日月之所遍,耳目之所接,吾得而尽于此山矣,盖可以无求于彼而足也。
乃谋筑观其上,以与邑人岁时彷徉翱翔,游乎浩渺混茫之中,以忘吾忧。
势不能遽成,而予之不久于此也,粗记其一日之游,使后之人可以迹予言而为之,犹足乐其不废也。
杂说一 其九 答田券示徐伯远 宋 · 周紫芝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七、《太仓稊米集》卷四九
仆行年几六十,老稚逾百指。
初无尺寸之田,常仰食于他人,盖世未有贫于此者。
同郡徐侯伯远慨然见怜,割膏腴之地五十亩,分播种之谷三秤,且约今年秋来为耕种计,曰:「此可收以为田券也伯远来书,其语如此。)」。
初,伯远约以春耕,而仆无牛。
市一牛须百千,固尝经营之矣,迄无一人肯哀王孙者,遂复中辍。
今田券既来,势艰自已。
伯远既作舍田檀越,小子更当缘化一牛,辄戏作一疏云:「蒲团禅板,此身已自在家僧
稚子老妻,从头要说无生话。
但愁枵腹,未有置锥。
谁谓故人,肯分膏壤。
既有良田之半顷,更须大武之一元。
伏愿万石豪家,千蹄大族,辍此谷量之众,不劳鼎食之馀。
傥金诺之肯垂,知火耕之可老。
何须卖剑,便可挂书。
春雨绿蓑,歌老翁之长日
夕阳横笛,卧牧叟之归涂。
感君不世之恩,助我归田之计。
使仆果遂此心,则吾伯远之赐亦大矣」。
姑录此以作别后一笑,且以答田券之劝也。
绍兴丙辰浴佛后一日
叔父朝奉墓志铭1097年10月 北宋 · 程颐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八、《河南程氏文集》卷一二、乾隆《河南府志》卷九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叔父名珫,字季聪,赠太子少师讳羽、清河郡太君张氏、襄陵郡太君贾氏之曾孙,尚书虞部员外郎讳希振、高密县崔氏之孙,赠开府仪同三司讳遹、荣国太夫人张氏、崇国太夫张氏之子,先公太中之季弟。
其上世居深州博野,累代聚居,以孝义称。
少师显于朝,赐第京师,始居开封
先君葬祖考于伊川,遂迁河南
公天性孝友淳质,不事文饰。
幼孤,事崇国能竭其力。
于宗族笃恩义,爱幼稚如己生。
事伯兄丘嫂如父母。
与人接,倾尽心腑,信人如己,屡致欺而不变。
人多笑之,而好德者重之。
年四十五,始以伯兄太中恩,补郊社斋郎,调怀州修武县主簿
秩满,授权泽州端氏县,阅岁即真
用荐者,改大理寺丞,复四迁,至朝奉郎
积勋至上轻车都尉,赐服银绯。
河中府龙门汝州襄城县事,权管勾西京国子监,遂致官事。
公当官竭力,不择难易,尽心于爱人,故所至民爱之。
尝捕蝗,徒步执彗,为众人先,其不爱力皆此类。
喜求民利病,力可行者行之,不能者言之上官,虽沮却不恨。
年五十始有子,伤从兄无嗣,遂以继之。
先君六得任子恩,公与二子实居其三,则公之见爱于兄,与先君之厚于弟,可见矣。
娶贾氏,追封宜兴县君
继室张氏,封寿光县君
子二人:长曰頔,郊社斋郎,出继从伯父后;
次曰颙,太庙斋郎
女二人:长适承议郎刘立之,次适进士王霂。
公生于天圣元年四月壬寅,终于绍圣四年六月乙酉,历年七十有五。
是年十月某日,葬于伊川,祔先茔。
孤侄颐号泣而铭其穴曰:
孝于事亲,顺于事兄;
质直而好义,勤瘁以奉公。
家无间言,仕有善效,古之所谓躬行君子,公其是乎!
归全于斯,呜呼哀哉!
讨平陈明甫磨崖碑记咸淳十年秋 南宋 · 邢梦璜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八七、光绪《琼州府志》卷三八、《广东文徵》卷六三
朱垠绝岛,碧浸重溟。
云峰万叠,百峒窟焉;
涛岸千尺,群盗宅焉。
西通交址,南近占城
而崖以百馀户窘弱之民,五六十疲散之卒,植军于此,唯赖朝廷威德,阃台号令,得以建署官吏,弹压黎酋,扶持纪纲于不绝如线之顷。
有属镇曰临川,距城百里之远,初置统领,本军所疆也。
五六十年,奸孽为妖,互相攘寇,自相易置,倚强黎为党援,萃逋逃为渊薮。
本军力弱,不敢兴问,去天既远,不暇上闻。
咸淳三年,二凶盗陈明甫、陈公发窃临川据之,前此所未敢为者,彼肆意为之。
建屋于鹿回头胜地,自驾双龙头大船。
衣服器用,踰法越制,大书文榜,自号「三巴陈大王」。
此为何意?
狼贪虎暴,睥睨军印,敢于陵铄朝廷之州郡,系累军卒,追取州民钱粮,包占本军五十馀村税户,自是崖之民无宁岁。
鲸吞䲡舞,出没海岸,敢于剽灭朝廷之舶货,连年商贾,能几归舟,诸司舶务,殆为虚器。
远而漳、潮、恩、广,近而钦、廉、雷、化,海岸居民,岁掠数百人入外番交易。
自是沿海之民无以宁息。
恶贯山积,讼牒日滋。
三四年间,部檄省符行下经、宪两司,督趣琼筦剪荡,率为难事,未有毅然祗承威命者。
六年春,会琼黎犯边,迫近城堞,居民皇皇,不遑宁处。
经阃以钦守马公荐于朝,任南征事
是年秋,及其子抚机偕来。
始至,即率壮士驱群黎,间关数十馀战,恢拓省地数百里,招集流离数万人,琼境遂治。
八年秋九月,诏以公正颛琼筦之寄。
公以黎情叵测,命抚机戍极边,诸将守次边,谍其诚伪,截其出没。
黎人曰「天威也」,惕息不敢肆。
乃以暇日治舟舰,备器械,峙糗粮,为平崖计。
十年,公会诸将及义兵曰:「吾欲亲往了平崖一事,其留小儿禦琼黎」。
将行,抚机前告曰:「闻彼处水险,贼垒石砦,造铁绁,协力死守。
筦钺正席,不可轻出,愿请行」。
公壮其言,许之,令抚机应麟总制军马,申命云钤辖从龙协赞军议。
三月辛巳,师次陈村场,公饯之,握手叮咛曰:「贼未授首,未可还」。
总制曰:「诺」。
遂登舟。
十有四日辛卯,舟次双洲门,数人汲水,登岸不利,言事者气辄沮。
总制厉声曰:「今日之事,有进无退」。
适遇顺风,即行。
十有八日乙未,舟至临川港。
贼以数十舟逆战。
总制潜易少舟,携善射者突前射之,矢无虚发,贼众披靡,闭栅固守。
翌日丙申总制择轻舟载精兵趋东南岸。
时潮涸不得前进,涉浅以济,拔贼寨桩,刃贼数人。
先登东岸,并力攻连珠寨,又麾义兵登西岸。
总制为流矢所中,不顾,乘胜攻其大寨,拔之,兵鼓噪而入。
贼众奔溃,自相蹂躏,死伤枕藉,不可胜计。
人人积愤,纵火焚之,烟焰烛天,连日不绝。
二凶窟穴,一扫而空,公发逃入上江峒。
率兵攻之。
四月戊申,生擒公发至军所。
明甫走黄流洞,总制亲提兵至黄流;
明甫占城,檄本军差人迹之;
明甫交阯,又檄本军差人逐之。
明甫计穷,复回南宁军南村远峒。
总制躬率精兵,直至南村,遣轻锐出其不意袭之。
明甫惊,率众乘快舟邀我军,分馀舟为左右翼。
鏖战十馀合,贼不能支,败走。
总制曰:「此贼若遁,我无还期」。
悉所部兵乘舟四面截之。
五月甲辰,生获明甫并男庭坚,及其孙等六人。
官兵所压,秋毫无犯,劳徕抚定,皆安堵如故,崖民大悦。
凯奏至琼,阖郡老稚踊跃鼓舞。
公弈酒自如,曰:「吾父子职分当然也。
今且得称上命、塞吾责足矣」。
六月,躬致六俘献之桂府。
经使、绣使慰劳嗟赏不已。
事闻,诏广右帅臣寘之法。
乃以明甫、公发钓脊挂竿,城市环睹。
取其男、孙与其徒党,悉砧斧之。
末取二丑悬髻窒吭,穿足钉手,炮烙其肤,脍缕其肉,运刀纷纭,见者骇汗。
筦帅进二秩,带阁职,仍外任总制,特转五官。
馀功行赏有差。
二广列郡之民及诸峒落始知有朝廷,知有台阃,知有州郡。
此举计画凡三载,出师凡七旬,而勋业之盛,自有崖以来,千百年未之有也。
公自归,命云钤辖宣大府德意,宽宥一切馀党。
相阴阳,造庐舍,蠲徭税,徕民旅。
乃疆乃里,爰众爰寡。
远村近峒,喜色相告曰:「此地昔为暴区,今为乐土」!
襁负而至,肩摩踵接,殆无虚刻。
崖风以和,崖人以歌。
一日,邦人咸造前曰:「愿磨崖石,以纪功德」。
属梦璜记之。
梦璜谓非文学者流,伛偻不获请,姑识其实云。
公名成旺,字钦甫,世为襄岘名将。
留琼数年,筹边治郡,各得其宜。
纪纲振举,百废俱兴,非可殚述,此特书其所以平崖者。
辄拜首而为之颂曰:
维彼二凶,在崖之东,孰婴其锋。
于赫天朝,剪此奸妖,曾不崇朝。
威令霆雷,生擒渠魁,巢穴飞灰。
一旦为墟,水剪陆屠,实繁有徒。
猗欤马公,有子如龙,卓然骏功。
狂飙乍休,恬然安流,天眼始浮。
阴翳忽披,点云不飞,朝阳始晖。
仗此天戈,为今战多,过昔伏波。
伏波南征,惟以步兵,今涉重溟。
伏波所收,二女子头,今俘二酋。
伏波子孙,椒房之婚,今忠孝门。
崖山嵯峨,崖人咏歌,万古不磨。
咸淳甲戌秋
按:正德《琼台志》卷二一,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选刊本。
七月三日伯卿之任六安予送至海门诗以言别 清 · 朱景英
五言律诗 押鱼韵 出处:出自《海东札记》,与《畬经堂诗集》卷二、卷三。原属《畬经堂诗集》卷二、卷三《来鸥馆诗存》。
灊霍雄南服,君行迫简书。
筹纡六蓼国,梦远二峨居。
祖帐当秋早,移舟忆夏初(作者注:「今年四月九日伯卿与子同集此。」)
海门离合地,啼笑意何如(廖振富、施懿琳编校)
三潭映月 其三 清 · 陈璨
 押支韵 出处:西湖竹枝词
西湖只说雨晴宜,何事偏忘看月时。
夜静湖心亭上望,水晶盘涌碧玻璃四月初九夜,同任子、徐子并沅、濂两儿小舟泛月,至湖心亭,风静云闲,水天一色,如置身琼楼玉宇,不复知为人间世矣。)
书安济法后1205年4月7日 南宋 · 陆游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三四、《渭南文集》卷二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安济坊法行时,州县医工之良者,惮于入坊。
越州有庸医曰林彪,其技不售,乃冒法代它医造安济。
今日傅容平当来,则林彪也;
明日丁资当来,又林彪也;
明日僧宁当来,亦林彪也。
其治疾亦时效,遂以起家,然里巷卒不肯用。
比安济法罢,林彪已为温饱家矣。
年八十馀乃终。
开禧乙丑四月七日,务观书。
舍利感应记别录 隋 · 王劭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二
高丽、百济、新罗三国使者将还,各请一舍利,于本国起塔供养,诏并许之。
诏于京师大兴善寺起塔,先置舍利于尚书都堂十二月二日旦发焉。
是时天色澄明,气和风静,宝舆幡幢,香花音乐,种种供养,弥遍街衢。
道俗士女,不知其几千万亿。
服章行位,从容有序。
上柱国司空安德王雄已下,皆步从至寺,设无遮大会礼忏焉。
有青雀狎于众内,或抽佩刀,掷以布施,当人丛而下,都无所伤。
仁寿二年正月二十三日,复分布五十一州,建立灵塔。
总管刺史已下,县尉已上,废常务七日,请僧行道,教化打刹,施钱十文,一如前式。
期用四月八日午时,合国化内,同下舍利,封入石函。
所感瑞应者,别录如左。
恒州表云:舍利诣州,建立灵塔。
三月四日到州,即共州府官人巡历检行,安置处所。
唯治下龙藏寺,堪得起塔。
其月十日,度地穿基。
至十六日未时,有风从南而来,寺内香气,殊异无比,道俗官私,并悉共闻。
及有老人,姓金名瓒,患鼻不闻香臭,出二十馀年,于时在众,亦闻香气,因即鼻差。
至四月八日,临向午时,欲下舍利,光景明净,天廓无云,空里即雨,宝屑天花,状似金银碎薄,大小间杂,雰雰散下,犹如雪落。
先降塔基石函上,遍堕寺内城治,俱有杂色晃曜,金晶映日。
时即将衣承取,复在地拾得。
道俗大众,十万馀人,并见俱获。
又刹柱东西二处,忽有异气,其色黄白,初细后粗,如蜂火烟,龙形宛转,回屈直上,周旋塔顶,游腾清汉,莫测长短,良久乃灭。
又有四白鹤,从东北而来,周绕塔上,西南而去。
至二十日巳时,筑塔基恰成,复雨宝屑天花,收得盛有一升。
即遣行参军王亮于先奉献皇帝,开花于宝屑内,复得舍利三颗,甚大欢欣。
瀛州表云:掘地欲安舍利石函时,可深六尺许,土里忽有真紫色光现,须臾遂灭。
其土即有黑文,杂间成篆字,书云「转轮圣王佛塔」,谨表闻知。
黎州表云:掘基安舍利塔,于地下得一瓦,铭曰「千秋万岁乐未央」。
观州表云:舍利塔上有五色云,如车盖,其日午时现至暮。
魏州表云:所送舍利,数度放光,复有诸病人,或患眼盲或患五内,发顾礼拜,病皆得愈。
至四月八日,欲下舍利,午时天忽有一片五色云,香馥非常,须臾之间,即降金花。
至九日旦,复下银花,遍满城池。
其花大者如榆荚,小者似火精,人人皆得,函盛奉献。
其日复有一黑狗,耽耳白胸,于舍利塔前,舒左股,屈右脚,见人行道,即起行道,见人持斋,亦即持斋,非时与食不食,唯欲得饮净水,至后日旦起解斋,与粥始吃。
且寺内先有数个猛狗,但见一狼狗,无不竞来吠啮。
若见此狗入寺,悉皆低头掉尾。
当尔之时,看人男夫妇女三十馀万,尽皆不识此狗,未知从何而来。
泰州表云:欲下舍利时,七日地微动,至八日大动。
兖州表云:敕书分送起塔,以瑕丘县普乐寺最为清净,即于其所奉安舍利以去。
三月二十五日,谨即经营,以为函盖。
初磨之时,体唯青质,及其功就,变同玛瑙。
五色相杂,纹彩焕然。
复于其里间生白玉,内外通彻,照物如水,表里洞朗,鉴人等镜,其送舍利(缺)
曹州表云:三月二十九日,舍利于子城上,赤光现。
四月五日申时,舍利现双树,并有师子现。
五日亥时,舍利现金光,长七寸。
六日卯时,龙花树现,下有佛像俱出。
六日卯时,漆龛板外光明,状如金花色。
六日申时,漆龛北板上及佛菩萨双树等形。
六日亥时,舍利精舍里出黄白花光,长四五寸。
八日辰时,漆龛板后云雾金光等形状。
巳时,漆龛板后娑罗树莲华影佛像、众僧师子等形。
午时,塔上五色云现。
午后,漆龛内板上有娑罗双树林楼阁等现。
九日,漆龛内板上叠石垒基文。
申后,漆龛板外大娑罗树及僧执香炉等形容,金佛像现,似若太子初生,身如黄金色,后有三僧,身著紫黄法服,手捉香炉供养。
其香气与世香不同,每日恒闻。
晋州表云:舍利于塔前放光三度,皆紫光色,众人尽见。
杞州表云:舍利以三月四日到州。
十四日辰时,琉璃瓶里色白如月,须臾之间,即变为赤色。
至四月二日后,变〔作〕紫光,或现青色,瓶内流转,一来一去,循环不止,道俗瞻仰,咸共归依,实相容仪,良久乃散。
七日午时,形影复出,变动辉焕,于前无异。
徐州表云:舍利二月二十八日至州西一驿宿。
其夜阴雨,舍利放光,向州四十五里,其净道寺僧向北山看光影,从驿所舍利处而来。
舍利石函盖四月五日磨治讫,遂变出仙人二,僧四人,居士一人,麒麟一,师子一,鱼二,馀并似山水之状。
邓州表云:舍利四月六日石函变作玉及玛瑙,其石有文,现「正国德」三字,并有仙人麟凤等出。
安州表云:奏寺安置送舍利,法师浮业。
共州官人量度基申时,忽有香气氛氲,乘空而至,芬芳微妙,世未曾有,道俗咸皆惊愕。
随至处所,香气遍满,至五更方始散尽。
又至四月八日行道日,满供设大斋,午时欲下舍利,道俗一万馀人,法师升高座,手捧舍利,以示大众,人人悲感,不能自胜。
即有赤色从师手内瓶口而出,便二度放光,高一丈。
又下石函,忽有白云团圆如盖,正当函上,右旋数匝闭讫,还当元出之处消灭。
又塔南先有佛阁,当时锁闭舍利,于其下立道场,遣二防人看守。
忽闻阁上有众人行声,看阁门仍闭,又复。
须臾复闻行声,即走告寺主,共开阁门上验看,唯有佛像,自外都无所见。
又下舍利讫日到申时有法师净梵,头陀僧净滔,于舍利塔后临水岩边,为诸道俗受菩萨戒。
众人见群鱼行队游水,首皆南出,似欲归依,多少一万馀。
请二禅师乘船入水,为鱼受戒。
然水内诸鱼,悉回首向船,随逐循行,如似听法。
赵州表云:舍利三月四日到州,臣等于治下文际寺安置起塔。
二日治刹行道,舍利于塔所放赤光,从未至申,更见不同,或似像形,或似楼阁,或见白光,乍大乍小,巡绕舍利,绕瓶行道,或隐或显,或迟或速,官人道俗,莫不亲见,惊喜号咽,沸腾寺内。
至四日,又放赤光,曜如金色,纵横一尺馀,紫绿相间,前后三度,良久乃灭。
又见一佛像,长二尺馀,坐于莲花趺坐,又以二菩萨侠侍,长一尺馀,从卯至巳,见诸形相。
道俗四部二万馀人,咸悉瞻仰。
豫州表云:舍利瓶有白光,须臾成五色,游转瓶内,形相非常。
又凿舍利铭,其石更无异质,凿至皇帝一字,从上点及竖牵横画,随凿之处,如刻金所成。
利州表云:舍利三月二十六日夜一更内放光,遍照衙内如月。
明州表云:四月八日下舍利,掘地安石函,乃得一像。
卫州表云:四月三日斋讫,舍利金瓶外,其色红赤,鲜丽殊常。
或行琉璃瓶底,或游瓶侧,缘瓶上下,光明外照。
比至八日,照灼如初。
洺州表云:舍利三月十一日天降甘泽,十三日乃止。
有戒德沙门僧猛,先患腰脚,不堪出行,其日闻舍利欲到,合寺驰走,僧猛自身抱患,不得奉迎,命弟子法藏扶持出户,回心正念,遂便得起行。
出城十里许,亲迎舍利。
因比瘳降,渐堪得行。
毛州表云:舍利二月二十七日到州,其日即依式安置一切男女,皆发菩提心,竞趣归依。
哑者能言,挛躄之人,悉皆能行。
石函乃变如琉璃,内外明彻。
四月十二日,天雨金银花等,表送奉献。
冀州表云:舍利放光五色,照满城治。
时有一僧,先患目盲,亦得见舍利。
复有一人,患腰脚挛躄十五年,自舍利到州所,是患人礼拜发愿,即得行动。
宋州表云:三月四日舍利至州,其所部送城县市院。
先有古井沤由来碱苦,水色旧赤,全不堪食,其县民胡子乾,因取水和泥,怪其色白,尝觉甚甘。
四月三日舍利于塔内放赤色光。
六日夜五更,寺内又放白色光。
七日辰时,寺内天雨白花,目验雰雰然,状如细雪,不落于地。
八日午时,欲下舍利入函,天上有白鹤,翔塔基之上。
怀州表云:舍利于州城长寿寺安置。
四月五日辰时,有一雄雉飞来函侧,心閒从容,质羽鲜华,自飞自止,曾无惊畏,河内县民杨迈特以示道俗六千馀人,莫不同见。
敕使沙门灵粲,即与受戒。
其雉向师,似如听法。
师云:此雉是野鸟,内法道理,无容笼系。
即令送城北太行山放之。
舍利塔厢,复有一迹,从塔东南三步而来,直到塔所,不见还纵,复无入处,或阔四寸,或阔三寸,蟠屈逶迤,状等龙蛇之迹,官人道俗,并悉共见。
八日至午时,舍利欲入塔函,遂放光于瓶外,巡回数匝,晖彩照曜,或上或下,乍隐乍出。
汴州表云:舍利三月二日到州,权置州馆。
六日夜,大德僧惠彻等,忽闻香气,有异寻常。
至八日,诸僧迎舍利,将向塔所,大德僧僧粲等五人,复闻香气。
去惠福寺门四十馀步,遂放青色光,覆照露帐,大久乃灭。
其寺有舍利,在僧房供养。
其日杞州人张相仁,于僧房见寺内舍利复放青色光,恰与新至舍利色状相似。
十日复至,见赤色光临寺佛堂,高五尺。
其夜四更,复见青赤杂色光于寺。
复有一老母,患腰已来二十馀年,拄杖伏地而行。
舍利至寺,强来礼拜,于大众里,见舍利光,腰即得差,舍杖而行。
洛州表云:舍利三月十六日至州,即于汉王寺内安置。
至二十三日,忽降香气,世未曾有。
四月七日夜一更向尽,东风忽起,灯花绝焰,在佛堂东南,神光照烛,复有香风而来,官人道俗等共闻见,于是弥增克念。
至八日,临下舍利,塔侧桐树,枝叶低茎。
幽州表云:三月二十六日弘业寺安置舍利石函,始磨两面,以水洗之,明如水镜,内外相通,紫光焰起,其石斑驳,又类玛瑙,润泽炫耀,光似琉璃。
至四月一日,起斋行道。
至三日亥时,舍利前焚香供养,灯光照庭,众星夜朗,有素光舒卷,在佛舆之上。
至八日,舍利入函,自旦及辰,函石现文,仿佛像有菩萨,光彩粉藻。
又似众仙,其间鸟兽林木诸状,不惑者众,实难详审。
其有文理,照显分明,今画图奉进。
许州表云:三月三日初夜于州北境去州九十里,舍利放光,紫赤二色,照曜州城,内外民庶,皆见神光。
四月七日在州大厅,舍利出金瓶之外,琉璃瓶内,行道放光。
至八日在辨行寺塔所,又放光明。
午时,舍利欲入石函,又有五色光彩云,来临塔上,云形如盖。
其日在塔西南一百馀步,依育王造塔本记一枯池,不在四畔,正在池中,可深九尺。
忽有甘井自现,其水不可思议。
当时道俗看者二万馀人,同饮齐见。
所录瑞应,奉表奏闻。
荆州,舍利现云如车盖,正当塔上,云间雨花,游扬不落,众鸟翔塔。
济州,舍利本一,至彼现二,放光照现,闻异香气,云间出音,自然钟声,及以赞善,大鸟群飞塔下
楚州,舍利当行道日,野鹿来听,鹤游塔上。
莒州,舍利本一,至彼现三,放光映照。
掘基地下,忽得铜塔,及哑者能言。
营州,舍利三度放光,白色,旧龟石自然析解,用书石函。
杭州,舍利山间掘基,得自然石窟,容舍利函。
潭州,舍利江鸟迎送。
潞州,舍利至彼,自然泉涌,饮者病愈。
洪州,舍利白项乌引路。
德州,舍利至彼,躄者能行,大鸟旋塔。
郑州,舍利放光,幡向内垂。
江州,舍利至彼,行道日,耕人犁得一铜像。
兰州,舍利掘基地下,得一石像,又小儿拨得二铜像。
慈州,舍利现白云盖如飞仙,自然泉涌,饮者病愈。
廉州,未得舍利,别得一舍利放光,佛香炉烟气,又类莲华,黄白色,天雨宝屑。
雍州表云:仁寿二年五月十二日京城内胜光寺、大兴善寺法界寺、州公廨里,及城治街巷,天雨银屑,大如榆荚,小如《夫》等,表送奉献。
仁觉寺五月十二日未时,有风从西南来,如香气氛氲,沙门及经生道俗等,并悉俱闻。
当夜雨宝屑天花,芭蕉枝叶,棕榈茎干上,人皆拾得,大小如前无异。
仁寿二年六月五日夜,仁寿宫所慈善寺新佛堂内,灵光映现,形如钵许,从前柱绕梁栿,众僧睹见。
仁寿二年六月五日夜,雨银屑天花,琵琶叶上,及馀草头上落地。
仁寿二年六月八日,诸州送舍利沙门使还宫所,见旨相问慰劳讫。
令九日赴慈善寺为庆光斋僧,众至寺赞诵,旋绕行香,欲食,空里微零。
复雨银屑天花,舍人崔君德令盛奉献。
京城内胜光寺模得陕州舍利石函,变现瑞像娑罗双树等形相者。
仁寿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巳后,在寺日日放光,连连相续,缘感即发,不止昼夜。
城治道俗,远来看人,归依礼拜,阗门塞路,往还如市。
遇斯光者,照动群心,悲喜发意。
其城内诸寺,外县诸州,以绢素模将去者,或上举放光,或在道映照,或至前所,开明现朗,光光色别,随见不同。
仁寿二年七月十五日京城延兴寺灌写释迦金铜像丈六。
其夜雨宝屑银花,香气甚异无比。
陕州,舍利从三月十五日申时至四月八日戌时,合一十一度见灵瑞,总有二十一事,四度放光,内见华树,二度五色云。
掘地得鸟,石函变异。
八娑罗树,树下见水,一卧佛,三菩萨,一神尼
函内见鸟,三枝金华,兴云成轮相,自然幡盖。
函内流出香云,再放光。
舍利在陕州城三月二十三日夜二更里,大通寺善法寺、阐业寺并见光明,唯善法寺所见光内,有两个华树,形色分明,久而方灭。
其色初赤,寻即变白。
后散如水银,满屋之内,物皆照彻。
舍利在大兴国寺四月二日夜二更里,灵胜寺见光明洞了,庭前果树及北坡草木,光照处见其形,塔基下掘〔地〕得鸟。
舍利来向大兴国寺三月二十八日卯时,司马张备、共大都督侯进,检校筑基,掘地已深五尺,有阌乡县玉山乡民杜化云鐇下忽出一鸟,青黄色,大如鹑,驯行塔内,安然自处,执之不恐,未及奉送,其鸟致死。
今营福事于舍利塔内,获非常之鸟,既以出处为异,谓合嘉祥。
今别画鸟形,谨附闻奏。
五色云再现。
三月十五日申时,舍利到陕州城南三里涧,即有五色云从东南郁起,俄尔总成一盖,即变如紫罗色,舍利入城,方始散灭,当时道俗并见。
至二十八日未时,在大兴国寺,复有五色云,从西北东南二处而来,舍利塔上相合,共成一段。
时有文林郎韦范、大都督杨旻及官民等,并同观瞩。
其云少时即散者也,两度出声。
舍利在州,三月二十三日夜,从宝座出声,如人间打静声,至三乃止。
后在大兴国寺四月五日酉时,复出一声,大于前者,道俗并闻。
石函内外,四面见佛菩萨神尼娑罗树光明等。
四月七日巳时,欲遣使人送放光等四种瑞表,未发之间,司马张备、共崤县乾意、阌乡县赵怀坦、大都督侯进、当作人民侯谦等,至舍利塔基内石函所检校,同见函外东面,石文乱起。
其张备等怪异,更向北面。
乾意以衫袖拂拭,随手向上,即见娑罗树一双,东西相对,枝叶宛具,作深青色。
俄顷道俗奔集,复于西面外以水浇洗,即见两树,叶有五色,次南面外。
复有两树,枝条稍直,其叶色黄白,次东面外。
复有两树,色青叶长,其四面树下,并有水文。
于此两树之间,使人文林郎韦范,初见一鸟仰卧。
司马张备次后看时,其鸟已立。
鸟前有金华三枝,鸟形大小毛色,与前掘地得者不异。
其鸟须臾向西,南行至佛下停住。
函内西南近角,复有一菩萨,坐华台上,面向东。
有一立尼,面向西,而向菩萨合掌,相去二寸。
西面内复有二菩萨并立,一金色,面向南,一银色,面向北,相去可有三寸。
西唇上有一卧佛,侧身,头向北,面向西。
其三菩萨,于石内并放红紫光,高一尺许,从巳至未,形状不移,图画已后,色渐微灭。
道俗观者,其数不少。
此函本是青石,色基黑暗。
见瑞之时,变为明白,表里映彻。
周回四面,俱遣人坐,并相照见,无所翳幛。
其函内外四面,总见一佛、三菩萨、一尼、一鸟、三枝华、八株树,今别画图状,谨附闻奏。
午时,四方云起,变成轮相。
复有自然幡盖,及塔上香云,二度光见。
四月八日午时,欲下舍利,于时道俗悲号,四方忽然一时云起,如烟如雾,渐欲向上。
至于日所,即绕日变成一晕,犹如车轮。
内别有白云,团圆翳日,日光渐即微暗,如小盏许,在〔轮〕外周匝次第以云为辐,其轮及辐,并作红紫色。
至下舍利讫,其云散灭,日光还即明净。
复于塔院西北墙外,大有自然幡盖,亦有见幡盖围绕舍利者,当时谓有人捉幡供养,至下舍利讫,其幡盖等忽即不见。
于时道俗见者不少。
至戌时,司马张备等见塔上有青云气,从塔内而出,其云甚香,即唤使人文林郎韦范、大兴寺僧昙畅入里就看,备共韦范等并见流光向西北、东南二处流行,须臾即灭(《广弘明集》十七)
霍氏墓志铭开禧三年十月 南宋 · 刘宰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五一、《漫塘集》卷二八
丹阳窦君从谦将葬其妻霍氏,以书来言曰:「霍,常之望族,有以选为镇江军节度推官瀛其名者,吾妻之父;
有以廷对魁天下曰端友者,其从曾大父也。
吾妻何之自出,有为敕令所删定官几先其名者,其外祖父;
礼官曰洵直者,其外曾大父也。
惟其内外名家,礼法相承,故吾平日之所以乐施予、薄奉养者,吾妻之奉佛茹素有以先我也。
所以崇师儒、喜宾客者,吾妻之好贤乐善有以助我也。
吾之培埴吾家所以益裕于前者,吾妻掖我以俭勤也。
吾之奋身田里、庀司禁林所以甚宜其官而卒免于戾者,吾妻饬我以廉谨也。
而得年不遐,相我不卒,此吾所以悼痛其亡,而丐子之文以永其传也」。
余与窦君辈行相先后,居相远。
妇人无外事,其然欤,其不然欤,余不得详也。
然余闻窦君富而好礼,所馆多知名士,士亦雅为尽心知,警戒相成,要必有道,故为述大概,俾纳诸圹。
窦君前干办翰林司,今授盱眙军兵马都监,秩修武郎
三子:湘、江、淮,皆业进士
三女,长许嫁进士德裕,次许嫁登仕郎胡棨,季尚幼。
霍氏享年四十有五,其卒以开禧丁卯四月九日其年十有二月壬寅朔,葬于县永济乡顾庄之原,祔于皇姑,礼也。
铭曰:
大家之匹,名家自出。
百世之藏,斯言之质。
故汤氏宜人墓志铭端平三年八月 南宋 · 刘宰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五四、《漫塘集》卷三○
尚书度支郎中赵君必愿之妻宜人汤氏,金坛人
曾祖鹏举,皇任资政殿学士、大中大夫,赠宣奉大夫谥敏肃
妣蔡氏,济阳郡夫人
祖廷直,皇任通直郎,赠金紫光禄大夫
妣高氏,通义郡夫人
继刘氏,和政郡夫人
邦彦,皇任宣教郎左司谏侍讲
妣龚氏,继邓氏。
宜人幼孤,事母孝。
母疾久不愈,至验之矢溲以测其證之退否,刲股刲肝以济其药力之所不及。
此虽非礼典所尚,而人情所难,宜人毅然行之。
故天意随感,母夫人疾亦随愈,人尤喜称而乐道之,至有诵其事于朝行间者。
度支之父华文实官奏邸,闻而慨然曰:「为女如此,则其为妇可知」。
即介同列为媒,愿得以为度支妇。
宜人之归赵氏,实昉于此。
华文之先公汝愚,皇任右丞相,实以元老翼我宁庙,格于皇天,勋在社稷,泽流后裔。
华文,丞相之冢嗣,度支又华文之冢嗣也。
宜人既归赵氏,当度支贤业之方昌,荣涂之日辟,怅舅姑与己父母之不及见,常欷歔流涕。
平居顺以事其夫,而有善相勉,有过相规,未尝有隐而不言。
俭以持其家,而亲党之间有急必赒,有阙必补,未尝有谒而不获。
宜人之至,度支有弟有妹,年皆在幼,宜人实以抚育教养为己任。
迨长而婚对,得名阀则喜,而为倾装囊无所计。
其勇于为义,有始有卒,盖烈丈夫所难。
至于整饬内外,似过于严,而常周知其疾苦,故女御之已去者,或犹眷于复归,其得人心可知。
宜人淳熙壬寅年五月戊戌生,以端平丙申年四月乙未得疾卒,以是年八月壬辰葬于饶州馀干县福应乡雕峰之原,祔先茔也。
男二人,女三人。
次男良忞,承务郎,馀并夭。
铭曰:
事亲必孝,我为其难。
家道贵严,我谨其闲。
夫夫妇妇,二十有七年而如一日;
卑卑尊尊,二千有馀指而无间言。
呜呼宜人,维德之全。
馀干之山,土厚水深,铭以昭之,百世犹今。
朱雪崖朝奉墓志铭 宋末元初 · 牟巘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三六、《陵阳先生集》卷二四
吴兴郡东踰一舍,有雪崖朱氏之隐庐。
雪崖未尝入城市,盖自知止足,所谓乡里称善人者也。
辛丑春,其子天锡来为郡学正,相与往还,因稔知日用间事。
居三载,学正代归,稍不闻问,而雪崖已下世矣。
善人云亡,又重为之慨叹。
一日,天锡墨衰造予,拜而泣曰:「自丧吾父,抱痛终天,支缀馀息未尝倦,以有大事在。
幸既卜远,顾墓道之石无刻辞,胡可为孝?
愿矜而畀之铭,庶几遗善,永终长存,九原有知,不悼不幸矣」。
又泣而拜。
呜呼!
予忍固拒,终没人善,不以慰其孤而纾其悲乎?
按状,雪崖讳嗣发字士荣姓朱氏,其先自徐徙扬。
十世祖巽,宋天圣中礼部尚书
巽生尚,尚生存之,其间仕者不绝如线。
当炎、绍之际,避兵至郡之乌程乐乡,地曰东朱,适与姓协,遂占籍焉。
曾祖说,将仕郎
祖信,京学谕
父文质,迪功郎
力善务本,益衍以裕。
雪崖端平甲午,夙通敏,嗜书。
尝以登仕郎就漕试不利,辄弃去,颛志奉亲,日调护其眠食,不肯离左右。
甲戌初,事会方殷,由督属超补官资,后遂以朝奉郎致其志。
厥既归附,殿门罕出,治田园,整庐舍,聚书,延师教子,使克有成立。
世方以儒相诟病,独能修学宫,礼贤士,与流俗异趋,声誉益起。
中丞崔公或驰驿相访,辞不行。
郡守李公秉彝同知公琰举充提举学校官,亦不受。
勉「清隐处士」之号,以「雪崖」扁其便斋,标致高矣。
为人恬淡简约,桐帽棕鞋,徜徉山水间,吟啸自适。
然性笃厚,颇信内典。
卓庵创桥,作诸利益事。
贫者解衣推食,病者予药,死者给槥,无所靳。
癸卯岁大浸,民艰食,饥殍流亡,相系于道。
雪崖慨然倡义捐廪,或捐价以济,或计口以食。
自春及,远近之人,赖以全活,无虑万数。
皆举手曰:「生我者,朱师子也」。
郡邑省台,次第列其状。
宣抚使博采公论,具以实闻于朝,且谕郡邑,推表其门曰「清节朱氏,道义之门」,人皆荣之。
会子舍归侍拜庆,人士踵门,举此以贺,盛事萃一时。
雪崖虽病倦,意甚喜,强起为加餐。
谓当扫浮灾以享上寿,踰年浸革,戒其子以忠孝立身,勤俭保家,丧葬宜从约。
已而焚香默坐,翛然而逝,大德甲辰四月九日也。
乡人德之,往往出涕,而畴昔贺者亦共嗟惜焉。
娶沈氏,前太学进士之女。
男一人,天锡。
孙男,福孙。
孙女二人,俱幼。
乙巳正月二十六日癸酉,葬于东职里馀庆之原。
予惟雪崖平生言行类可纪,而捐廪之举,尤有德于民。
成都黄承事平粜赈饥有阴德,张忠定公咏时为帅守,一夕梦府君黄承事坐于忠定之上。
雪崖盖无愧于黄承事矣。
有阴德必享其报,不在其身则在其子孙,乃铭以识焉。
铭曰:
百年之计,惟德是树。
栽之培之,匪积曷裕?
世或趋利,苟且旦暮。
皇恤厥德,为他日虑。
于惟朱氏,笔橐华绪。
十世复昌,繇积累故。
贤哉雪崖,仁性天赋。
尔饘尔粥,全活耄孺。
我诗我书,保守淡素。
以儒为官,有子克付。
年开八帙,荣及三釜。
乃表义门,乃著清誉。
人所难得,己独兼具。
夫复何憾,含笑泉路。
负土为山,孝思远慕。
郁焉松槚,春雨秋露。
自叶流根,永笃尔祜。
是曰馀庆,雪崖之墓。
拓本乐毅论记 隋末唐初 · 褚遂良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四十九
贞观十三年四月九日
奉敕内出乐毅论。
右军真迹。
将仕郎宏文馆冯承素模写。
司空赵国公长孙无忌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仆射梁国公房玄龄特进尚书左仆射申国公高士廉吏部尚书陈国公侯君集特进郑国公魏徵侍中护军安德郡开国公杨师道六人
于是在外乃有六本。
并笔势精妙。
备尽楷则。
褚遂良记。
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行下状1090年9月27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七六、《苏文忠公全集》卷三一、万历《杭州府志》卷九二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元祐五年九月二十七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右,臣今年六月九日,辄具朝廷至仁,宽贷宿逋,已行之命为有司所格沮,使王泽不得下流者四事。
其一曰:见欠市易籍纳产业,圣恩并许给还,或贴纳收赎。
而有司妄出新意,创为籍纳、折纳之法,使十有八九,不该给赎。
其二曰:积欠盐钱,圣恩已许只纳产场盐监官本价钱,其馀并与除放
提举盐事司执文害意,谓非贫乏不在此数。
其三曰:登极大赦以前人户,以产当酒,见欠者亦合依盐当钱法,只纳官本。
其四曰:元丰四年杭州拣下不堪上供和买绢五万七千八百九十疋,并抑勒配卖与民,不住鞭笞催纳,至今尚欠八千二百馀贯,并合依今年四月九日圣旨除放
然臣具此奏论,经今一百八日,不蒙回降指挥,乞检会前奏四事,早赐行下。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尚书省取会到诸处,称不曾承受到上件奏状,仍连元状。
十二月十八日三省同奉圣旨,令苏轼别具闻奏。
仍仰户部指挥根究前奏,申尚书省
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1081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七九、《苏文忠公全集》卷三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三、《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三、《文献通考》卷二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文编》卷一九、《右编》卷三一、《文章辨体汇选》卷一六六、嘉靖《维扬志》卷三二、乾隆《江都县志》卷三一、光绪《甘泉县志》卷一九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元祐七年五月十六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扬州苏轼状奏:臣闻之孔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
夫民既富而教,然后可以即戎,古之所谓善人者,其不及圣人远甚。
今二圣临御,八年于兹,仁孝慈俭,可谓至矣。
而帑廪日益困,农民日益贫,商贾不行,水旱相继,以上圣之资,而无善人之效,臣窃痛之。
所至访问耆老有识之士,阴求其所以,皆曰,方今民宽政,无它疾苦,但为积欠所压,如负千钧而行,免于僵仆则幸矣,何暇矫然举首奋臂,以营求于一饱之外哉。
今大姓富家,昔日号为无比户,皆为市易所破,十无一二矣。
其馀自小民以上,大率皆有积欠
监司督守令,守令督吏卒,文符日至其门,鞭笞日加其身,虽有白圭、猗顿,亦化为筚门圭窦矣。
自祖宗已来,每遥赦令,必曰,凡欠官物,无侵欺盗用,及虽有侵盗而本家及伍保人无家业者,并与除放。
祖宗非不知官物失陷、奸民幸免之弊,特以民既乏竭,无以为生,虽加鞭挞,终无所得,缓之则为奸吏之所蚕食,急之则为盗贼之所凭藉,故举而放之,则天下悦服,虽有水旱盗贼,民不思乱,此为捐虚名而收实利也。
自二圣临御以来,每以施舍己责为先务,登极赦令,每次郊赦,或随事指挥,皆从宽厚。
凡今所催欠负,十有六七,皆圣恩所贷矣。
而官吏刻薄,与圣恩异,舞文巧诋,使不该放
监司以催欠为职业,守令上为监司之所迫,下以胥吏之所使,大率县有监催千百家,则县中胥徒举欣欣然,日有所得,若一旦除放,则此等皆寂寥无获矣。
自非有力之家,纳赂请赇,谁肯举行恩贷,而积欠之人,皆邻于寒饿,何赂之有。
其间贫困扫地,无可蚕食者,则县胥教令供指平人,或云衷私擅买,抵当物业,或虽非衷私,而云买不当价,似此之类,蔓延追扰,自甲及乙,自乙及丙,无有穷已。
每限皆空身到官,或三五限得一二百钱,谓之破限。
官之所得至微,而胥徒所取,盖无虚日,俗谓此等为县胥食邑户。
嗟乎,圣人在上,使民不得为陛下赤子,而皆为奸吏食邑户,此何道也!
商贾贩卖,例无现钱,若用现钱,则无利息,须今年索去年所卖,明年索今年所赊,然后计算得行,彼此通济
今富户先已残破,中民又有积欠,谁敢赊卖物货,则商贾自然不行,此酒税课利所以日亏,城市房廊所以日空也。
诸路连年水旱,上下共知,而转运司窘于财用,例不肯放税,纵放亦不尽实。
虽无明文指挥,而以喜怒风晓官吏,孰敢违者。
所以逐县例皆拖欠两税,较其所欠,与依实检放无异,于官了无所益,而民有追扰鞭挞之苦。
近日诏旨,凡积欠皆分为十料催纳,通计五年而足。
圣恩隆厚,何以加此。
而有司以谓有旨倚阁者方得依十料指挥,馀皆并催。
纵使尽依十料,吏卒乞觅,必不肯分料少取。
人户既未纳足,则追扰常在,纵分百料,与一料同。
臣顷知杭州,又知颍州,今知扬州,亲见两浙京西淮南三路之民,皆为积欠所压,日就穷蹙,死亡过半。
欠籍不除,以至亏欠两税,走陷课利,农末皆病,公私并困。
以此推之,天下大率皆然矣。
臣自颍移扬,舟过濠、寿、楚、泗等州,所至麻麦如云。
臣每屏去吏卒,亲入村落,访问父老,皆有忧色。
云:「丰年不如凶年。
天灾流行,民虽乏食,缩衣节口,犹可以生。
若丰年举催积欠,胥徒在门,枷棒在身,则人户求死不得」。
言讫泪下,臣亦不觉流涕。
又所至城邑,多有流民。
官吏皆云:「以夏麦既熟,举催积欠,故流民不敢归乡」。
臣闻之孔子曰:「苛政猛于虎」。
昔常不信其言,以今观之,殆有甚者。
水旱杀人,百倍于虎,而人畏催欠,乃甚于水旱。
臣窃度之,每州催欠吏卒不下五百人,以天下言之,是常有二十馀万虎狼,散在民间,百姓何由安生,朝廷仁政何由得成乎?
臣自到任以来,日以检察本州积欠为事。
内已有条贯除放,而官吏不肯举行者,臣即指挥本州一面除放去讫。
其于理合放而于条未有明文者,即且令本州权住催理,听候指挥
其于理合放而于条有碍者,臣亦不敢住催。
各具利害,奏取圣旨,谨件如左。
一、准元祐五年五月十四日敕节文:「应实封投状承买场务第五界已后,见欠未纳净利过日钱,亦许比第四界以前三界内一界小数催纳」。
上件条贯,止为过界有人承买场务,可以分界,见得最小一界钱数豁除见欠,其间界满,无人承买场务,只勒见开沽人认纳过日钱数者,即无由分界,见得小数,所以不该上条除放。
朝廷为见无人承买场务,比之有人承买者,尤为败阙,不易送纳,反不该上条除放,于理不均,故于元祐六年颁条贯内,别立一条:「诸场务界满未交割者,且令依旧认纳课利,及过日钱,若委因事败阙,或一年无人投状承买,经县自陈申州,本州差官,限二十日体量减定净利钱数,令承认送纳,仍具减定钱数出榜,限一季召人承买。
无人投状,本州再差官减定出榜
限满,又无人投状,依前再减出榜
若减及五分以上,无人投状,申提刑司差官与本州县官同共相度,再减节次,依前出榜
如减八分以上,无人投状承买,委是难以出纳净利钱,即所差官与本州县保明申提刑司审察,保明权停闭讫奏(自界满后至停闭日,见开沽人,只依减定净利钱数送纳。」)
臣今看详,朝廷立此两条,圣恩宽厚,敕语详备,应有人无人承买场务,皆合依条就小送纳,无可疑惑。
只缘官吏多以刻薄聚敛为心,又不细详条贯,所以诸处元只施行逐界通比就小催纳指挥,其界满无人承买,只依减定净利钱数送纳条贯多不施行。
臣细详上条,既云「自界满至停闭日,见开沽人只依减定净利钱数送纳」,即是分明指定合依临停闭日减定最小钱数送纳。
虽逐次减定钱数不同,缘皆未有人承买,不免更减,终非定数。
既已见得临停闭日所减定数,岂可却更追用逐次虚数为定!
臣已指挥本州行下属县,应界满败阙无人承买场务,系见开沽人承认送纳者,并依上条只将临停闭日所定最小钱数为额催纳。
内未停闭已前,有人承买,即系上条,各以当限所减定钱数为额催纳。
以上如有欠负,即将已前剩纳过钱数豁除。
如已纳过无欠负者,即给还所剩,本州已依应施行讫。
深虑诸路亦有似此施行未尽处,乞圣旨备录行下。
一、准元祐五年四月九日朝旨:「应大赦以前,见欠蚕盐和买青苗钱物,元是冒名,无可催理,或全家逃移,邻里抱认,或无头主,均及干系人者,并特与除放」。
今勘会江都县人户积欠青苗钱斛二万四千九百二十贯石,内四千九百贯石,系大赦已前欠负逃移,臣已指挥本州,依上件朝旨除放去讫。
一千五百二十五贯石,虽系大赦前欠负,却系大赦后逃移,未有明文除放,见今无处催理,不免逐时行下乡村勘会,虚有搔扰。
臣已指挥本州更不行下,欲乞圣旨指挥应大赦前欠负蚕盐和买青苗钱,但见今逃移无处催理者,本县官吏保明,并与除放。
〔贴黄〕勘会上件朝旨,经隔二年,不为除放,臣今来方始施行。
深虑诸州、军亦有似此大赦前欠蚕盐和买青苗钱逃移人户,合依圣旨除放,而官吏不为施行者,乞更赐行下免罪改正。
一、检准《熙宁编敕》:「诸主持仓库欠折官物、买扑场务少欠课利元无欺弊者,其产业虽已估计倍纳入官,许以所收子利纽计还元欠官钱,数足,即给还或贴纳所欠钱数,相兼收赎,如过十年不赎,依填欠田宅条施行。
系十保干系人产业,虽欠人有欺弊,亦准此」。
此乃祖宗令典,虽熙宁新法,亦许准折欠数,数足便还。
只因元丰四年十二月内,两浙转运司奏,买扑之人多是作弊,拖欠合纳课利,须至官司催逼紧急,却便乞依条将产业在官,拘收子利,折还系元抵田产物业。
窃缘所出花利微细,卒填所欠官钱不足。
看详买扑场务,并系人户情愿实封投状,抱认勾当,其课利依条自合逐月送纳,即与公人主持仓库欠折官物陪填事体不同。
今相度欲乞于《编敕》内删去「买扑场务少欠课利」八字,因此立法,诸主持官物欠折无欺弊者,其产业估纳入官,以所收子利,准折欠数,候足给还,或贴纳钱收赎。
如过十年不赎,依填欠田宅法。
系十保干系人产业,虽元欠有欺弊,仍以所估纳抵产子利,准折欠数,通计偿足给还抵产。
其以前欠负,亦准此,内剩纳过钱数,仍给还所剩。
一、准元丰三年九月二十八日《明堂赦书》节文:「开封府及诸路人户,见欠元丰元年以前夏秋租税,并沿纳不以分数,及二年以前误支雇食水利罚夫买扑场务出限罚钱,并免役及常平息钱,并特与除放」。
是时转运司申中书称,见欠丁口盐钱,及盐博绢米及和预买细绢,并系人户已请官本,不合一例除放。
中书批状云:勘会赦书内,即无见欠丁口盐钱并盐博绢米及和预买䌷绢已请官本除放之文,因此州县却行催理。
至元丰八年登极赦书,亦是除放两税,沿纳钱物。
后来尚书户部仍举行元丰四年中书批状指挥,逐年蚕盐钱绢和预买䌷绢等,系已请官本,并不除放。
臣今看详,内蚕盐钱绢一事,盐本至轻,所折钱绢至重。
只如江都县每支盐六两,折绢一尺。
盐六两,元价钱一十文五分足,绢一尺,价钱二十八文一分足。
其支盐纳钱者,每盐五斤五两,纳钱三百三十一文八分足,比元价买盐每斤二十八文足已多一百八十三文足。
又将钱折,所估价至低。
又有仓省加耗及脚剩之类,一文至纳四五文。
今来既不除放,即须催纳绢折色,所以人户愈觉困苦。
臣今看详,丁口盐钱绢既为有官本,难议除放,即合据所支盐斤两实直价钱催纳,岂可将折色绢上增起钱数尽作官本,显是于理合放,于条未有明文。
臣已指挥本州,应登极赦前见欠丁口盐钱及盐博绢米之类,只据当时所支官物实直为官本催纳,其因折色增起钱数,并权住催理,听候朝旨。
伏望圣慈特赐指挥,依此除放。
一、准元祐元年九月六日《明堂赦书》:「应内外欠市易钱人户,见欠钱二百贯以下,并特与除放」。
续准元祐二年二月七日都省批状:「知郑州张璪劄子奏,臣伏睹《明堂赦书》节文,诸路人户,见欠市易钱二百贯以下,并特与除放。
臣自到州,契勘得本州旧系开封府管城县日,本县市易抵当所,于元丰二年五月以后,节次准市易上界牒,准太府寺牒支降到疋帛散茶,令搭息出卖
其本州自合依条许人户用物货等抵请及见钱变易,本州却赊卖与人户,仍不曾结保,致有二百九十八户除纳外,共拖欠下官钱计一千九百馀贯文。
虽契勘得逐户名下见欠各只是二百以下,本州为是元管勾官司违法赊散,不依太府寺搭息出卖指挥,致人户亦不曾用物货抵请,即与市易旧法许人结保赊请金银物帛见欠官本事体不同,以此未敢引用赦敕除放。
系上件人户所欠物帛价钱,本因官吏违法赊过,其人户元不知有此违碍。
伏望圣慈矜恤,特许依赦除放,庶使贫民均被圣泽」。
户部看详,住罢赊请,后来违法赊散过钱物,并府界县分人户抵当亏本糯米,各与未罢已前依条赊请事体不同。
今勘当难以依赦除放。
都省批状,依户部所申。
又续准元祐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敕:「勘会内外见欠市易非违法赊请人户,已降指挥,二百文已下除放,其外路系违法者,即不该除放。
切缘本因官司违法赊卖,今来人户若不量与蠲放,显见独不沾恩,须议指挥」。
十月二十五日奉圣旨,令户部指挥诸路,契勘官私违法除放人户,许将息罚充折外,见欠钱二十文已下者,并与除放。
又续准元祐四年正月初十日转运司牒:「准尚书户部符,据淮南转运司状,契勘本路市易欠钱,除依条赊借,并元系经官司违法赊欠,已依上项赦敕朝旨施行外,元有未承元丰四年五月十九日朝旨住罢赊借以前,并以后有人户于市易务差出计置变易勾当人等头下赊借钱物,见欠不及二百及二十以下,今详所降元祐元年九月六日《明堂赦敕》,止言市易欠钱人户,见欠二百文以下除放,并元祐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朝旨,亦止言官司违法赊借,见欠二十文以下除放,今来前项人户,从初径于市易差出勾当人等头下赊欠,本司疑虑,未敢一例除放申部者。
本部看详,《明堂赦》云内外欠市易钱人户,见欠二百以下除放。
及近降朝旨,亦止云官私违法私放人户许将息罚充折外,见欠二百以下除放,即无似此窠名明文
今据所申符,本司主者详此,一依前后所降朝旨施行,无至违误」。
臣今看详,元祐元年九月六日《明堂赦书》,止言「应内外欠市易务钱二百以下,并与除放」。
赦文简易明白,元不分别人户于官司请领或径于勾当名下分请,亦不拘限官司依条赊卖或违法俵散,及有无抵当结保搭息不搭息之类,但系欠市易务钱二百以下者,便合依赦除放,更无疑虑。
切原圣意,盖为市易务钱,本缘奸臣贪功希赏,设法陷民,赤子无知,为利所罔,故于即位改元躬祀明堂始见上帝之日,亲发德音,特与除放。
皇天后土,实闻此言。
当时有识,已恨所放不宽,既知小民为官法所陷,何惜不与尽放,更立二百贯之限。
然是时欠负穷民,无不鼓舞涕泣,衔荷恩德。
曾未半年,已有刻薄臣寮,强生支节,析文破敕,妄作申请,致有上项续降圣旨及都省批状指挥,应官司违法赊借者,止放二十以下,其于差出勾当名下赊请者,并不除放一文,使宗祀赦文,反为虚语,非独失信于民,亦为失信于上帝矣。
所系至大,而俗吏小人曾不为朝廷惜此,但知计析锥刀之末,实可痛悯。
臣窃仰料二圣至仁至明,已发德音,除放二百以下,岂有却许刻薄臣寮出意阻难追改不行之理?
必是当时议者,以为欠钱之人,诈立私下赊买人姓名,分破钱数,令不满二百,侥倖除放,以此更烦朝省别立上项条约,以防情弊,一时指挥,不为无理。
今来岁月已久,人户各蒙监催枷锢鞭挞,困苦理极,若非本身实欠,岂肯七年被监,不求诉免?
以此观之,凡今日欠户,并是实欠,必非私相计会为人分减之人,明矣。
伏望圣慈,特与举行元祐元年九月六日赦书,应内外欠市易钱人户,见欠钱二百以下,不以官私违法不违法,及人户于官司请领或径于勾当名下分请者,并与除放,所贵复收穷困垂死之民,稍实宗祀赦书之语,以答天人之意。
一、准元祐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圣旨:「将府界诸路人户,应见欠诸般欠负,以十分为率,每年随夏秋料各带纳一分,所有前后累降催纳欠负分料展阁指挥,更不施行」。
臣今看详上项指挥,明言应见欠诸般欠负并分十料催纳,元不曾分别系与不系因灾伤分料展阁之数,圣恩宽大,诏语分明,但系欠负,无不该者。
只因户部出纳之吝,别生支节,谓之申明。
其略云:「本部看详,人户见催逐年拖欠下夏秋租税赃赏课利省房没官等钱物,若不系因灾伤许分料展阁理纳之数,自不该上条」。
尚书省八月三日批状指挥,依所申施行,即不曾别取圣旨。
臣尝谓二圣即位已来,所行宽大之政,多被有司巧说事理,务为艰阂,使已出之令,不尽施行,屯膏反汗,皆此类也。
兼检会元祐敕节文:「诸灾伤倚阁租税,至丰熟日,分作二年四料送纳,若纳未足而又遇灾伤者,权住催理」。
今来元祐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圣旨指挥,虽分为十料,比旧稍宽,又却冲改前后分料展阁指挥,即虽遇灾伤,亦须催纳。
水旱之民,当年租赋尚不能输,岂能更纳旧欠?
显是缘此指挥,反更不易,欲望特降圣旨,应诸般欠负,并只依元祐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圣旨指挥,分十料施行。
仍每遇灾伤,依元祐敕权住催理。
内人户拖欠两税,不系灾伤倚阁者,亦分二年作四料送纳,未足而遇灾伤者,亦许权住催理。
所有户部申明都省批状指挥,乞不施行。
〔贴黄〕议者必谓若如此施行,今后百姓皆不肯依限送纳两税,侥倖分料。
臣以谓不然。
《编敕》明有催税末限不足分数官吏等第责罚,令佐至冲替,录事司户与小处差遣,典押勒停,孔目、管押官降资,条贯至重,谁敢违慢。
若非灾伤之岁,检放不尽实者,何缘过有拖欠。
若朝廷不恤,须得并催,则人户惟有逃移,必无纳足之理。
一、臣先知杭州日,于元祐五年九月奏:「臣先曾具奏,朝廷至仁,宽贷宿逋,已行之命,为有司所格沮,使王泽不得下流者四事。
其一曰:见欠市易籍纳产业,圣恩并许给还,或贴纳收赎。
而有司妄出新意,创为籍纳、折纳之法,使十有八九不该给赎。
其二曰:积欠盐钱,圣旨已许止纳产盐场监官本价钱,其馀并与除放。
提举盐事司执文害意,谓非贫乏不在此数。
其三曰:登极大赦以前人户,以产当酒见欠者,亦合依盐当钱法,只纳官本。
其四曰:元丰四年杭州拣下不堪上供和买绢五万八千二百九十疋,并抑勒配卖与民,不住鞭笞,催纳至今,尚欠八千二百馀贯,并合依今年四月九日圣旨除放。
然臣具此论奏,自经一百八日,未蒙回降指挥,乞检会前奏四事,早赐行下」。
尚书省取会到诸处,称不曾承受到上件奏状。
十二月八日,三省同奉圣旨,令苏轼别具闻奏。
臣已于元祐六年正月九日,备录元状,缴连奏去讫,经今五百馀日,依前未蒙施行。
伏乞检会前奏,一处行下。
右,谨件如前。
今所陈六事及前所陈四事,止是扬州杭州所见。
窃计天下之大,如此六事、四事者多矣。
若今日不治,数年之后,百姓愈困愈急,流亡盗贼之患,有不可胜言者。
伏望特留圣意,深诏左右大臣,早赐果决行下。
臣伏见所在转运、提刑,皆以催欠为先务,不复以恤民为意。
盖函、矢异业,所居使然。
臣愚欲乞备录今状及元祐六年正月九日所奏四事,行下逐路安抚钤辖司,委自逐司选差辖下官僚一两人,不妨本职,置司取索逐州见催诸般欠负科名户眼,及元欠因依,限一月内具委无漏落,保明供申,仍备录应系见行欠负敕条,出榜晓示。
如州县不与依条除放,许诣逐司自陈,限逐司于一季内看详了绝,内依条合放而州县有失举行者,与免罪改正讫奏。
其于理合放而未有明条或于条有碍者,州权住催理,奏取敕裁,仍乞朝廷差官三五人置局看详,立限结绝。
如此则期年之间,疲民尚有生望,富室完复,商贾渐通,酒税增羡,公私宽泰,必自此始也。
臣身远言深,罪当万死,感恩徇义,不能默已。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本州近准转运司牒坐准户部符:「臣寮上言,去岁灾伤人户,农事初兴,生意稍还,正当惠养,助之苏息。
伏望圣慈许将去年检放不尽秋税元只收三二分已下者,系本户已是七八分灾伤,今来若纳钱尚有欠,必是送纳不前,乞特与除放。
其馀纳钱见欠人户,亦乞特与减免三分外,若犹有欠,并上二等户,如不可一例减放,则并乞特与展限,候今年秋熟,随秋料送纳」。
其言至切,寻蒙圣恩送下户部
本部却只检坐元祐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敕节文灾伤带纳欠负条贯应破诏旨,其臣寮所乞放免宽减事件,元不相度可否。
显是圣慈欲行其言,而户部不欲,虽蒙行下,与不行下同。
臣今来所论,若非朝廷特赐指挥,即户部必无施行之理。
〔又贴黄〕臣今所言六事及旧所言四事,并系民心邦本,事关安危,兼其间逐节利害甚多,伏望圣慈少辍清闲之顷,特赐详览。
〔又贴黄〕准条,检放灾伤税租,只是本州差官计会令佐同检,即无转运司更别差官覆按指挥
臣在颍州,见逐州检放之后,转运司更隔州差官覆按虚实,显是于法外施行,使官吏畏惮不敢尽实检放。
近日淮南转运司为见所在流民倍多,而所放灾伤,多不及五分支破,贫粮有限,恐人情未安,故奏乞法外支给,若使尽实检放,流民不应如此之多,与其法外拯济于既流之后,曷若依法检放于未流之前,此道路共知,事之不可欺者也。
臣忝居侍从,不敢不具实以闻奏。
〔又贴黄〕京师所置局,因令看详畿内欠负。
应诏论四事状1090年6月9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七五、《苏文忠公全集》卷三一、《黄氏日钞》卷六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二四○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元祐五年六月初九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臣近者伏睹邸报,以诸路旱灾,内出手诏两道,其略曰:「岂政治失当,事之害物者尚多,上下厄塞,情之不通者非一,刑或不称其罪,用或不当其人」?
又曰:「意者政令宽弛,吏或为害而莫知,赋役失当,民病于事而莫察,忠言有壅而未达,贤材有抑而未用」?
臣伏读至此,感愤涕泣而言曰:呜呼,陛下即位改元于今五年,三出此言矣,虽禹、汤之圣,不惜罪己,而臣子之心,诚不忍闻。
思有以少补圣政,助成应天之实,使尧、舜之仁,名言皆行,心迹相应,庶几天人感通,灾沴不作,免使君父数出此言,不胜拳拳孤忠,而志虑短浅,又以出守外服,不能尽知朝政得失,独以目所亲见民之疾苦,州县官吏日夜奉行残伤其肌体,散离其父子,破坏其生业,为国敛怨,而了无丝毫上助国用者四事,昧死献言,谨具条件如左。
一、伏见元祐四年八月十九日敕节文:「应见欠市易人户,籍纳拘收产业,自来所收课利及估卖到诸般物色钱,已及官本,别无失陷,除已有人承买交业外,并特给还
未足者,许贴纳收赎,仍不限年」。
四方闻之,莫不鼓舞歌咏,以谓圣恩深厚,烛知民隐,诚三王推本人情之政也。
契勘杭州共有一百一十二户,合该上项敕条,方且次第施行次,忽准尚书户部符,据苏州申明,如何谓之折纳,如何谓之籍纳
本部已依条估覆。
供认伏定入官,折还欠钱,谓之折纳。
已经估覆三估不伏定,即以所估高价籍定者,谓之籍纳
籍纳产业,方许给还
用此契勘,遂无一户可以应得。
指挥至有已给再追者。
于是百姓欢然出诉于庭。
以谓某等自失业以来,父母妻子离散,转在沟壑,久无所归,伏幸仁圣在上,昭恤如此,命下之初,如蒙更生,今者有司沿文生意,又复壅隔,虽有惠泽,盖与无同。
臣即看详,元初立法,本为兴置市易已来,凡异时民间生财自养之道,一切收之公上,小民既无他业,不免与官中首尾胶固,以至供通物产,召保立限,增价出息,赊贷转变,以茍趋目前之急。
及至限满,不能填偿,又理一重息罚,岁月益久,逋欠愈多,科决监锢,以逮妻孥。
市易官吏,方且计较功赏,巧为文词,致许人户愿以屋业及田土折纳还官,各以差官检估取伏定文状了日理作季限,放免息罚,召人添价收买。
方人户在系累之时,州县督责严急,如有产业田土,岂复自能为主,检估伏认,势须在官,虽名情愿,实只空文。
唯是顽狡之人,或能抵拒,以至三估未肯供状,及其既纳,皆是折还欠钱,并籍在官,有何不同。
圣恩宽大,特为立法,以救前日之弊。
所称籍纳,只是临时立文,出于偶尔,而有司执阂,妄意分别。
若果如申明,即是善良畏事之人,不蒙优恤,元初恃顽狡狯与官为竞之民,却被惠泽。
事理如此,岂不倒置?
不惟元条无此明文,实恐非朝廷绥养穷困之意。
及检会元祐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敕,人户欠市易官钱,将楼店屋产折纳在官,并将所收房课充折,别无少欠,亦许给还,亦不曾分别折纳、籍纳
以此推考,显无可疑。
自是苏州官吏巧薄,以刻为忠,曲有申请,而户部吝于出纳,以害仁政。
伏乞特加详察,不以折纳、籍纳,并依元条施行,所贵失业之人,均被圣恩。
一、伏见元祐元年九月八日敕:「尚书户部状,据提点两浙刑狱公事乔执中奏,熙宁四年已后至元丰三年以前新法,积欠盐钱及有均摊等人陪填,见今贫乏无可送纳,已累经赦恩,比类市易等钱,只令送纳盐场监官本价钱,其馀并乞除放等事。
本部勘当,欲并依乔执中所奏前项事理施行,仍连状奉圣旨依,及准提刑司备坐元奏,积欠盐钱,前后官司催纳,仅及六年,催到贯万不少,今来所欠,并是下等贫困之人,无可送纳,已累经赦恩,及逐节事理,遂具状申奏。
今准省符,前项指挥请详朝旨施行」。
本州契勘上件年分,计有四百四十五户,自承朝旨以来,迨今首尾五年,才放得二十三户。
臣窃怪之,以谓东南盐法,久为民患,原其造端,盖自两浙流衍散漫,遂及江南福建,流弊之末,人不堪命,故诏令之下,如救水火。
今者五年之久,民之疾苦,依然尚在,朝廷德泽,十不行一,何也?
推考其故,盖提举盐事执文害意,谓非贫乏不在此数。
而州县吏人,因缘为奸,以市贿赂,故久而不决。
窃详元奏之意,本谓积欠岁久,前后官司催纳到贯万不少,今来所欠,并是贫困之人,既以累经赦恩,比类市易,只乞与纳官本价钱。
本部勘当,以此并乞依奏仍连状奉圣旨施行,即是执中所奏欠户,自是贫困之人,皆当释放矣。
省部行下务从文省,止是节略元奏,为其已涉六年,见今贫乏无可送纳,非为更行勘会,须得委是贫乏,方可施行。
至元祐二年,本州再以元丰四年已后至八年登极大赦以前积欠盐户,奏乞除放,省部看详,方始行文,如委是贫乏,即依元祐元年九月十八日已降朝旨施行,以显执中当时所奏,并谓见今贫乏无可送纳,合行一例除放,及节次本州与转运司各曾申明省符,与元奏词语不同,省部亦已开析,缘元系连状,并依前项所奏施行,事理甚明。
主司坚执,至今疑惑,至使州县吏人,户户行遣,一一较量,计构官司,买嘱邻里,尚复多方指摘,以肆规求,待其充欲,然后保明。
遂致其间一百四十九户已放,而复行勘会,一百六十五户申省见勘会而未圆,二十五户已圆而申禀监司,及有一户二户,旋申省部
如此反复,多方留难,即五年之久,未足为怪也。
伏惟仁圣在上,忧民疾苦,寤寐不忘,惠泽之下,宜如置邮传命,今乃中道废格,以开奸吏乞取之路,反使朝廷之恩,独与夺于州县庸人之手,省部既不钩察,官吏亦恬不为虑,甚非所以仰称仁圣焦劳爱民之意也。
伏乞昭示德音,申饬有司,更不勘会是与不是贫乏,无俾奸吏执文害意,以壅隔朝廷大惠。
不然,或断以第三等以下,并依上件朝旨施行。
则法令易简,一言自足矣。
盖等第素定,贫富较然,朝行夕至,奸吏无所措意也。
所有元丰四年以后,及至八年大赦以前所欠盐户,亦乞依此施行。
〔贴黄〕契勘熙宁四年以后止元丰八年登极大赦以前,人户积欠,共计五万三百馀贯
若谓非贫乏有可送纳,即自元祐元年至今并不曾纳到分文,显见有司空留帐籍虚数,以害朝廷实惠。
一、伏见熙宁中,天下以新法从事,凡利源所在,皆归之常平使者,而转运司岁入之计,惟田赋与酒税而已。
方是时,民财窘亟,酒税例皆减耗
诸路既已经费不足,上下督责益急,故酒务官吏,至有与庸保杂作,州县受官视事去处,亦或为小民諠哗群饮之肆。
又不能售,往往茍逃罪戾,巧为文致,诱导无知之民,以陷欠负破荡之祸,如许人供通自己或借他人产业当酒是也。
臣近契勘杭州自承上件指挥以来,以产当酒者,计一千四百三十三户,计钱一十四万二千九百馀贯,前后官司催督监锢,继以鞭笞拘当在官,使之离业,又自收其租利,中间以至系累犴狱,公与私皆扰,人与产俱亡。
十馀年间,除已催到一十二万九千四百馀贯,计千二十九户外,尚有馀欠一万三千四百馀贯,计四百四户,岁月既久,终不能填偿,岂非并是困穷无有之人乎?
寻检会元丰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敕,酒务留当产业,依盐钱例拘收,以其盐与酒事同一体故也。
今者盐钱欠户,已准元祐元年九月十六日二年九月十八日朝旨,许纳场监地头官本价钱,馀并除放,独酒欠至今,未蒙如此施行。
岂容事同一体,拘收则同,而除放则异?
此无他,盖有司不能推广朝廷德意故也。
臣愚欲乞将元丰八年登极大赦以前酒欠人户,并依所欠盐钱已得朝旨并今来前项申明,更不勘会贫乏,或断自第三等以下事理施行,不惟海隅细民并蒙休泽,实亦无偏无党皇极之道也。
一、伏见元丰四年杭州合发和买绢二十三万一千疋,准朝旨拨转运司钱,于馀杭等县,委官置场一十一处收买。
寻以数内拣下不堪上供五万七千八百九十疋,计钱五万五千馀贯,却勒逐场变转。
是时钱重物轻,一日并出,既声言行滥不受于官,又须元价以冀偿足,捐之市中,莫有顾者。
于是官吏惶骇,莫知所为,不免一切赊贷,及假借官势,抑配在民,往往其间浮浪小人与无赖子弟,诡冒姓名,朋欺上下,元买官吏茍得虚数还之有司,以缓目前之祸,其后督责严急,必于取偿奏立近期,专委强吏。
十馀年间如捕寇盗,除催到四万六千馀贯外,馀欠八千二百馀贯,共二百八十二户,并是贫民下户,无所从出,与诡冒逃移不知头主及干系均纳之人,连延至今,终不能足。
惟有簿书,以资奸吏追扰,遗害未已。
今者伏准元祐五年四月初九日敕,诸处见欠蚕盐和预买青苗钱物,元是冒名无可催理,或全家逃移,邻里抱认,或元无头主,均及干系人,以此积年未能了绝,虽系元请官本,况内有已该元丰八年登极大赦者,依圣旨并特除放,欢声播传,和气充塞。
臣于此时仰知圣德广大,正使尧汤水旱,亦不足虑也。
然政有体,事有数,体虽备而数不能悉,言虽不及而意在是者,盖非俗吏所能知也。
臣辄不避僭妄,窃详和买之法,以钱与民而收绢,是犹补助耕敛之意,公私两有之利也。
元丰官吏以绢与民而收钱,又皆行滥弃捐之馀,取偿倍称不实之直,赊贷抑配,以茍免一时失陷之责,即是利专自为,害专在民也。
事理人情,轻重可见,圣恩矜恤,宜在所先。
臣愚以谓元丰四年退卖物帛,既同是和买之名,又有非法病民之实,自合依今年四月九日朝旨施行外,伏望朝廷深念前项弊害,止是出于一时官吏私意,非如蚕盐和预买青苗天下公共之法,更赐加察,告示矜宽,不以有无头主是与不是冒名,及邻里抱认与均及干系人,并特与除放,是亦称物平施,天之道也。
右,所有四事,伏望圣慈特察臣孤忠,志在爱君,别无情弊,更赐清问,左右大臣如无异论,便乞出敕施行。
若后稍有一事一件不如所言,臣甘伏罔上误朝之罪。
若复行下有司反复勘会,必是巧为驳难,无由施行。
臣缘此得罪,万死无悔,但恨仁圣之心,本不如此,如天降甘雨,为物所隔,终不到地,可为痛惜。
而况前件四事,钱物数目虽多,皆是空文,必难催索。
徒使胥吏小人,缘而为奸,威福平民。
故臣敢谓放之则损虚名而收实惠,不放则存虚数而受实祸,利害较然。
伏望圣明,特出宸断,天下幸甚。
臣愚蠢少虑,言语粗疏,干犯天威,伏俟斧锧。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臣伏见四方百姓,皆知二圣恤民之心,无异父母。
但臣子不能推行,致泽不下流。
日近以苏州官吏妄有申明折纳、籍纳一事,户部从而立法,致已给还产业,却行追收。
人户诣臣哀诉,皆云黄纸放了,白纸却收,有泣下者。
臣窃深悲之。
自二圣嗣位已来,恩贷指挥多被有司巧为艰阂,故四方皆有「黄纸放而白纸收」之语。
虽民知其实,止怨有司,然陛下亦未尝峻发德音,戒敕大臣,令尽理推行,则亦非独有司之过也。
况臣所论四事,钱物虽多,皆是虚数,必难催理。
除是复用小人如吴居厚、卢秉之类,假以事权,济其威虐,则五七年间,或能索及三五分。
若官吏只循常法,何缘索得。
三五年后,人户竭产,伍保散亡,势穷理尽,不得不放。
当此之时,亦不谓之圣恩矣。
伏见坤成节在近,天下臣子皆以放生为忠,度僧为福,臣愚无知,不识大体,辄敢以此四事为献。
伏望留神省览,指挥执政便与施行,导迎天休,以益圣算,其贤于放生、度僧亦远矣。
若陛下不少留神,执政只作常程文字行下,一落胥吏庸人之手,则茫然如堕海中,民复何望矣。
臣言狂意切,必遭众怒,伏乞圣慈只行出前件奏状,留此贴黄一纸,更不降出,以全孤危。
庶使愚臣今后每有所闻,得尽论列,以报二圣知遇之恩万分之一也。
臣不胜大愿。
新定三礼图自序建隆二年四月 唐末宋初 · 聂崇义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
旧图十卷,形制阙漏,文字省略,名数法式,上下差违,既无所从,难以取象。
盖久传俗,不知所自也。
崇义先于显德三年冬奉命差定郊庙器玉,因敢删改。
或名数虽殊,制度不别,则存其名而略其制者,瑚簋、车辂之类是也。
其名义多,而旧图略振其纲而目不举者,则就而增之,射侯、丧服之类是也。
有其名而无其制者,亦略而不图。
仍别序目录,共为二十卷。
凡所集注,皆周公正经,仲尼所定,康成所注,傍依疏义。
事有未达,则引汉法以况之。
或图有未周,则于目录内详證,以补其阙。
又按详近礼,周知沿革。
大宋建隆二年四月辛丑,第叙既讫。
冠冕衣服,见吉凶之象焉;
宫室车旗,见古今之制焉;
弓矢射侯,见尊卑之别焉;
钟鼓管磬,见法度之均焉;
祭器祭玉,见大小之数焉;
圭璧缫籍,见君臣之序焉;
丧葬饰具,见上下之纪焉。
举而行之,易于详览。
按:《新定三礼图》卷二○,通志堂经解本。又见《经义考》卷一六三,《宋元学案补遗》附卷一。
宣祖昭武皇帝改卜安陵哀册文乾德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三、《宋会要辑稿》礼三九之一八(第二册第一三六九页)
维乾德二年岁次甲子三月丁丑朔二十六日,启宣祖昭武皇帝旧陵于东京开封县之近郊,粤四月乙卯,迁座于西京巩县南原新卜安陵,礼也。
开建建昌,因山卜吉。
园陵移奉于近甸,典礼载尊于远日。
卤簿列而天仗严驾,《薤露》奏而哀歌执绋。
孝子嗣皇帝臣匡胤追感情至,哀号无地。
乃命辅臣,虔遵故事,述上圣之遗德,播哀文于永世
其词曰:西伯运昌,其德皇皇。
受命自天,钟于武王
卜年无疆,迈功成汤
新丰道光,其志洋洋。
化家为国,兴于高皇
飞龙四方,绍隆陶唐。
美鸿名兮昭章,惟景祚兮延长。
爰追尊于遗烈兮,实今古之同芳。
赫矣圣祖,炳灵象纬。
玄天至广,邈乎高视;
两曜至明,弗以光被。
崇山千仞,人虽仰止;
沧海万里,时惟未济。
天授兵略,生知武经。
一敌其国,万人之英。
交鸿攀凤,断兕刳鲸。
时哉效用,与世垂名。
翼赞前朝,周旋戎事。
勤尽其力,忠尽其义。
秋霜峻其令,所部竦而畏;
冬日和其志,所志安而惠。
方拥旄而仗钺兮,奄捐馆而厌世。
当师旅之失帅兮,信邦国之殄瘁。
呜呼哀哉!
圆盖西旋,大明沉泉,隐圣人之至德兮,格于皇天;
寅宾东出,大明启昼,隆圣人之宝位兮,明哉元首。
《礼》不云有开必先,《书》所谓有开厥后。
源浚流长兮理所推,大河连天兮世亦知。
功不报于当世兮,钟千载之昌期;
德不耀于飨祚兮,启万世之隆基。
惟永怀于圣感兮,终罔极于孝思。
呜呼哀哉!
举朝廷之彝仪,制皇王之盛礼。
羽葆车盖陈而备,牺象樽斝列而祭。
青青遥山兮愁云断,萧萧平野兮悲风起。
指新陵兮千古逝,恻皇情兮不能已。
呜呼哀哉!
洛川南原兮山有嵩,山川王气兮洛阳东。
宫阙崔嵬兮形胜通,土圭测景兮天之中。
惟帝运之兴隆兮,盛大德而昭融。
閟玄宫而永安兮,与覆载而无穷。
呜呼哀哉!
孝惠皇后迁祔安陵哀册文乾德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三、《宋会要辑稿》礼三一之一三(第二册第一一六○页)
维乾德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启孝惠皇后之陵,以四月丁未朔九日,迁座陪葬于巩县之南,改卜安陵,礼也。
帝宅区中,孝治天下。
符灵龟之吉兆,命青乌之相者,改卜园陵,茂植松槚。
奉易名之宝册,迁于九原;
御载主之金车,远逾十舍。
爰告先后,听兹祝嘏,辞象阙以启行,祔龙輴而夙驾。
重椁沿周,绸练从
灵筵肆设,惨行色于万人;
哀挽一声,起悲风于四野。
绋引斯发,素帏将彻,永怀悼于皇情,直笔扬其休烈
其辞曰:惟后之门,清望发源;
惟后之美,彤管立言。
嘒星之行,偃月之颜。
婉兮正顺,礼以防闲。
始问名于甲族,终作配于涂山
主祭蒸尝,问安晨省,夙兴夜寐,冬温夜凊。
养慈颜而有方,同薰风之不竞。
淑问汪汪,小心翼翼。
乐《樛木》之惟言,念柔桑之女绩,食不求甘,装不务饰。
昔维或跃在渊,肇基王迹。
讴谣虽洽于外言,辅助允由于内则。
非礼弗动,常乐善以进贤
有开必先,果变家而为国。
二《南》于以登歌,六亲用之作式。
忧人之忧,利人之利。
神宜福于遐龄,波忽惊于长逝。
洎朔颁凤历,洛出龟书
孝通于神明,寘怀罔极;
以礼奉于祖考,必本于初。
改卜玄宫于巩洛,备陈明器于涂刍。
乃迁贤后,祔于皇姑。
呜呼哀哉!
阅水兴叹,因山饰终。
利正万祀,歔欷六宫。
织室桑坛,图缣缃而垂训;
金阶玉墄,空绘素以为容。
速何速于过隙,伤莫伤于凄露。
月晦缺而望圆,花秋彫而茂。
留德音兮孔昭,问贞魂而无处。
呜呼哀哉!
维嵩之北,清洛之南,前峻岭兮虎廌其地,左长流兮龙偃其潭。
望寿原兮膴膴,飙绢幕兮縿縿。
云不凝兮惨白日,人不忍兮回素骖。
呜呼!
奉嫔之则,含章之德。
王风被于殊邻。
瘗推兮冥寞,封泥芝兮刊勒
泉队斯篇,柔明永息。
积馀庆以祚皇家,飨牲牢而传无极。
呜呼哀哉!